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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注重阶级的国家,也就注定了在这里人有三六九等。一个贵族的儿子可能去上贵族学校,常靠出租封地赚钱,一个农场主的儿子可能以后依旧是农场主,靠租贵族的地而赚钱。

这在华夏某个时代,就是地主与佃户的关系。只不过地主往往是暴发户,而贵族则是真正的贵族。

Y国绅士的品格和风度令人津津乐道,还有他们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贵族骄傲气质和教养,使得他们即使一无所有也不乏风骨,立于人群而突出。

成为贵族需要封爵,爵位大多是从祖先那里继承而来的世袭爵位,代代相传。一个家族受荫庇的人往往是长子,其他的人就渐渐从贵族的身份中脱离出去。

贵族享有的一切将和他们再无瓜葛。

所以和以前相比,Y国的贵族越来越少,算是在欧洲那么多国家中比较少的一个,少而弥足珍贵。

虽然现在君王也会给某些有功的人封爵,但爵位大多不高。

Y国公爵,也就王室,艾伯特家以及斯图尔特家才有,如今艾伯特家主动放弃继承,只剩下两位。余下爵位侯伯子男,越到底下人越多。

艾伯特家之前的公爵是艾伯特的一位祖先,说是开国元勋都不为过,立下不朽军功而获得的军爵。而斯图尔特,则是Y国某个时期的王室,血统高贵,不亚于艾伯特家。

所以菲莉茜雅从汉德居所回来的时候,看到亚尔林手里拿着把从祖上传下来的猎枪。

这把猎枪就是艾伯特家当初立下军功的祖先喜欢用的武器,用了一辈子,最后成了传家之宝。谁拿到这把枪谁就能继承艾伯特和爵位,不过只有和那位祖先一样的眸子才被认定为血统最纯正的人,才能被看做继承人。

最重要的,这个继承人一定要有能力。亚尔林的确有能力,即使他放弃爵位继承,可艾伯特家还是响当当的贵族。亚尔林在上院安插的贵族数目多得令人难以想象,说他在政治上没有权利,可每次国家商议什么事时,他都能插上一脚。

此刻看到她回来,他把玩枪的手一顿,“回来了?”

“显而易见的事实。”菲莉茜雅险些翻了个白眼,脸上有些郁郁寡欢。

“没受伤吗?”亚尔林抬头看她,打量一圈发现她还好端端的,笑了出来,意味难辨。

菲莉茜雅微微蹙着眉头,“是你派人刺杀汉德的?”

“嗯哼。”亚尔林漫不经心地耸了耸肩,又把玩起猎枪来。这把枪被把玩了好几个世纪,几乎是一种权力和势力的象征,想必没人会不喜欢。

菲莉茜雅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既然让我去勾引对方了,为什么还使出这种手段?要是汉德真的死了,估计你也不会开心。”

“他不是没有受伤吗,菲莉茜雅,我在帮你,你救了他,他会感激你的。”

“哼!”到底是在帮她还是在害她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而且她不相信汉德是个下半身蠢货,自己的行为恐怕他也有数,没准他已经知道这场刺杀是亚尔林派的人做的。

他们心里都有数,汉德这位优雅的绅士,无论怎么看待她的勾引,他都感兴趣了,大感兴趣,似乎还抱着点反诱惑的意思,试图让她拜在他的西装裤下。

这是场诱惑与反诱惑的游戏。

菲莉茜雅提着裙子上楼时,亚尔林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可是菲莉茜雅,我并没有让人朝你开枪啊。”

“所以呢?”菲莉茜雅眉目不惊,微微侧脸,完美的角度,无论从哪看都惊艳到让人屏息。

“菲莉茜雅,你长大了。”亚尔林眉目温和,满是欣慰,“我不介意你做某些事情,我们心里都有数,但是……”

一道黑色如鬼魅的身影闪过,速度快得菲莉茜雅根本看不清他什么时候起身的,他就来到了她的身边,站在她上一个台阶之上,他捧着她的脸,声音温柔的像是情人之间的呓语,“我喜欢你的分寸,但可千万不要挑衅我的分寸,嗯?”

“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菲莉茜雅挥开他的手,想要上去,却被他按住肩头,“如果不出意料,你这里会中一枪,那么漂亮的锁骨啊,菲莉茜雅,你真舍得!”

菲莉茜雅觉得他要疯了,说她闲得慌,她看他这几天天天赖在家里岂不是更闲?

“我要回去休息。”

“嗯,休息吧,好好睡个三天。”

“什么意思?”

“禁足三天!”亚尔林一笑,说完立即消失,菲莉茜雅回头时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该死!”菲莉茜雅跺着脚,恨得牙痒痒!

说是休息,菲莉茜雅换了一身衣服就进了练武场,里面正在锻炼的十几个汉子看到她立即瑟缩了一下,不过三秒钟穿衣的穿衣,套鞋的套鞋,“菲莉茜雅小姐,我们先走了。”

“站住,我允许你们一起来!”

一起来也不干,几年前他们就上当受骗,然后被打得落花流水。几个月前他们又上当受骗,然后被打得鲜血飞溅。几个星期前他们特么的还上当受骗,然后被打得牙齿满地。几天前他们脑子集体丢了再次上当受骗,然后被打得彻底找不着北,看到像菲莉茜雅这样的姑娘家就害怕。

“切,你们胆子怎么这么小,那么多人都不敢一起来?”

众人讪讪,表示坚决不上当,甚至有人当着她的面捂住耳朵不听她说话。菲莉茜雅鼓吹的本事,不得不说,连亚尔林大人都吃惊,还多次表示一定要请她做天主教的传教士,到时候整个世界大半都人肯定都是天主教教徒。

可惜菲莉茜雅并无任何信仰,她估计最信仰的人就是她自己,绝对的自我主义者,自我崇拜,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不惜牺牲他人享受自己的自我精神……真的和亚尔林大人很像!

不愧是亚尔林大人看中的继承人!心狠手辣到六亲不认,他们可不敢招惹她。

因为这样的人,对自己动起手来也毫不犹豫。

菲莉茜雅不想对着桩子和沙袋傻兮兮地打来打去,所以见到活靶子们要走,她忙恳求,“要不然你们也把隔壁锻炼的兄弟叫来好了,你们一起来!”菲莉茜雅笑得甜美无害,看到他们不为所动,她终于咬了咬牙,“艾伯特家的所有的护卫队都过来吧,保安,执勤的,有几个身手的都过来充数,这下你们有底气了吧?”

众人狐疑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玩什么把戏,菲莉茜雅这时悲伤地低头,拎起宽大的裤脚,露出已经勒肉的脚环,“我快要成为残废了……估计再不动动手就没有机会了……”

汉子们看着她脚上一圈红痕,立马动了恻隐之心,“菲莉茜雅小姐,亚尔林大人会为你想办法……好吧,你等我们把人叫齐,我们来痛痛快快地打上一架!”

混战很快就开始,混战很快又结束,看着躺在沙发上被女仆捶着腿捶着背、脸上满是悲伤的女人,上百个汉子擦了擦被打出来的鼻血,眼冒金花,顶着熊猫眼晃晃悠悠地离开练武场……再也不相信、菲莉茜雅小姐、半个字了!咳咳咳!

菲莉茜雅看着自己纤细的指头,来回看了很久,“什么时候能让舅舅来陪我打一场?好久没来了……挑衅他的分寸?我看他根本没有分寸,只有尺寸吧!”

“走,继续挑衅去!”

说是禁足三天,菲莉茜雅当晚就溜了,而且是正大光明地溜,大家一看到她就跑得老远,直接给她让出一条路来。

菲莉茜雅穿着一身普通的衣服,稍微化了妆掩盖了下自己的容貌,就朝着酒吧晃荡而去。

好无聊,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开锁匠帮她打开脚上的脚环,菲莉茜雅想到今天救了她的人,眼睛眯了眯。

酒保一看到她,眼底划过暗光,托着一盘子红酒不着痕迹朝她走了过来,两人擦肩而过,菲莉茜雅手中少了样东西,而酒保不久后就去了后面。

菲莉茜雅想要喝酒,看着调酒师神乎其神的炫技,她正要走上前面的椅子坐下,就被一个女人抢了先。女人坐下就背对着她,一头茂密的大波浪,大片裸露是肌肤满身野性的美,就连背影都散发着凛冽的侵略感。

一般贵族不会到这种下九流的场合来,可看到对方这么明目张胆地过来时,她还是微微表惊讶。

啊,果然是莉兰妮,不错。

今天她貌似发现了件不得了的事。

汉德竟然和莉兰妮有一腿,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亚尔林前阵子还去了斯图尔特家一趟,两人貌似也有一腿……

说什么不喜欢占有欲旺盛的女人,可是碰到极品尤物,玩玩也是可以的。

但如果这个极品尤物也很有心机呢?菲莉茜雅不能坐视不理了。

皮尔斯王子的青梅竹马,她可以不介意。

汉德的地下情人,她也不介意。

亚尔林的炮友,她更不介意。

但她介意和这三个男人都有关系并把自己当作对手和敌人的莉兰妮频频不断地找她的麻烦。

真以为她是花瓶了吗?

菲莉茜雅看着她的背影轻笑了一下,挡路者,杀无赦,死无尸。

第二天,菲莉茜雅就把莉兰妮和别的男人鬼混的床照放在了亚尔林的枕头边。

不过目的不是为了让亚尔林看到莉兰妮怎么着了,以他那性子,如果会把一个花心的女人放在眼里,她就跟着他信天主。

她只是想要表示自己出去了一趟,刻意挑衅而已!

菲莉茜雅不爽,从汉德的住所回来以后就不爽,她不爽,所有人都别好过,尤其是让她更不爽的亚尔林。

出来前,菲莉茜雅将他的房间翻得一片乱,然后跑出去找了小白,摸着它的大脑袋,她的心情有些消沉,“小白,亚尔林简直就有火眼金睛,我做什么都瞒不住他怎么办……是不是我太弱了?还是亚尔林太强了?看来时机依旧未到,我要等,再等等!”

等的黄花菜都凉了还不知道能不能等到,好不容易等到一次机会却因为太过心急而打草惊蛇,一出手就被亚尔林发现,再出手某人岂不是没命?

菲莉茜雅不敢想象。

中午她威逼利诱厨师宰了亚尔林悉心养的一群鸽子,红烧,炖汤,清蒸,油焖,卤煮……等到亚尔林从外面回来看到桌子上的全鸽宴时,脸上笑容一顿,“哦,我的菲莉茜雅做了什么?”他笑着问,可是眼底笑意一点也无。

“尝尝看!”菲莉茜雅不怕死地将他最喜欢的一只鸽子,就是站在耶稣像下的橄榄枝上的那只鸽子推到了他的身边。

亚尔林浑身气息尽敛,杀了他养了七八年的鸽子比扔了圣经还要罪大恶极,如果是别人,他绝对会让对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可是菲莉茜雅……他全身酝酿着风暴,突然扬起手来,菲莉茜雅不躲不让,直直地看着他,甚至笑容甜美。

此生最恨之人,唯亚尔林莫属,没有之一!

“亚尔林叔叔!”就在亚尔林想要落下这一巴掌时,一道女声突然传来,是好久不见的洛伊丝,褐色短发女人一身女强人气息,一丝不苟地戴副银框眼镜,主要负责艾伯特家族产业中的影视媒体一块。

“你怎么要对菲莉茜雅动手?”她感到不可思议,那么多年亚尔林什么时候打过菲莉茜雅的。

“没什么。”亚尔林坐下,优雅地享用了刚刚的那只鸽子后,不禁叹道:“菲莉茜雅,舅舅错怪你了,原来鸽子这么好吃,看来我们需要多养一些专门吃。不如这样,我们请个专门做鸽子好吃的厨师过来,每天都吃鸽子,直到吃腻为止。”

“好啊!”菲莉茜雅欲哭无泪,为什么亚尔林有轻易将她逼疯的本事,而她却连他的半点心思都猜不到?

第三天,菲莉茜雅躺在天台之上,看着头顶飞过去的飞机闭了闭眼睛。

果然不该作死地挑衅他,这两天亚尔林什么事都没做,专门留在家里看着她,出不了艾伯特家的菲莉茜雅只能轻轻念了一下,来日方长吧。

白瀚月回了华夏,除了带回来几份和Y国的贸易合同,还带回来了一批收藏品。

当小吴兴冲冲地帮他打理时,瞠目结舌,“这个……是多肉植物吧?”

“嗯。”白瀚月擦着一块碧玺,眼睛在巨大的房间里摆放的东西扫了一遍,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

“多肉植物为什么要从Y国特地带回来?难道华夏没有?”

“这些更好看。”这些都是他临走之前跟汉德要过来的,然后对方发现他的碧绿收集怪癖后抽了抽嘴角,送了他一根珍藏多年的碧绿玉如意。

只要是绿色的他都喜欢,以至于老头子打趣恐怕绿帽子他不会喜欢。绿帽子也好,可惜白瀚月目前没有绿帽子可戴。

大家都说他患上了严重的收集癖,于是纷纷拿着碧绿的东西来讨好他。

绿宝石,绿水晶,绿植,一般送给白瀚月的东西不好意思是低价的,于是大家纷纷送绿色是玉,翡翠,帝王绿原石……

还有个人突发奇想送了白瀚月一只绿眼睛的猫,白瀚月初看特别喜欢,于是在那么多家公司里选择了和他们家合作。

只是第二天这猫就不见了,起因于在他盯着那碧绿色的猫瞳看时,突然伸手想要挖下来。

活的留不住,死的才能永长存,男人不知为何有这种想法。只是还未动手就把那只猫咪吓跑了,白瀚月大半夜的出动了所有人手都没有找到那只猫。

活的果然留不住……丢了一件碧绿的东西,白先生很不开心,于是在大家发现猫没了的时候,那家送猫的公司紧跟着就倒闭了。

倒闭了,大家猛地发现原来这碧绿色的东西不是那么好送的,第一个就不能是活的,第二个要对白瀚月胃口。

头两年男人看到绿的就疯了似的,这两年越来越挑,对上眼的才会收。

说起来白瀚月收到的绿宝石和翡翠什么的都有好几箱了,始终没找到最喜欢的绿。

小吴觉得先生真是无药可救,这些年疯狂地收集碧绿色的东西简直到了一种癫狂的地步,这里整整一间房的碧绿都是他一点点收集过来的。

别人不知道,小吴却清清楚楚,对此,他和白瀚月身边所有下属都保持一致的缄默。

什么都不能说,关于有那么一个碧绿色眼睛的女孩沈清苏的事,以及她叛国的事。

其实当年沈清苏的催眠并不怎么成功,最起码在男人昏睡了几个星期后,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沈清苏呢?”

那个时候国家已经发现沈清苏站到了他们的敌对方亚尔林那里,沈清苏违背了她当初对国家许下的诺言,说什么不会背叛国家全都是扯淡。

华夏首长很生气,生气人才跑了,生气被骗了,更生气的是白瀚月竟然隐瞒了所有人沈清苏真实的身份,亚尔林外甥女的身份。

他知情不报且为了沈清苏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让华夏首长气急攻心,险些没当场杀了他!

沈清苏把一个军人变成了一个坏人,一想到那个女孩的能耐,首长就忍不住全身发寒。

或许她能力不大,但她有能力操控白瀚月为她所用就是最大的能力,因为就是华夏首长也不能让白瀚月唯命是从,反而很多事要看他的脾气。

所以经过再三决定,甚至为此开了个内部会议,最后大家一致决定,给白瀚月注射那种药,那种曾经白瀚月对千城用过的药,记忆片段——彻底遗忘!

催眠是心理上的,记忆片段是生理上的,两者剧烈碰撞,白瀚月终于忘得一干二净。

却产生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碧绿收集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