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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锐发现的有意思的事情,就是他又找到两个非常特殊的人。

有一个,与赵诚身上的气息非常接近,林锐猜测,这位,应该也是一个神明。

只不过,跟赵诚身上的气息还有所不同。

赵诚在变成林锐的文判官之前,身上的气息本身就很儒雅,他本来就是个学生,一身的书生气。这一位的气息则十分爆烈,战斗气息十足,亦或者说,流氓气息十足。

没错,这一位,似乎是个流氓。

确切的说,应该是叫混混儿。

混混儿跟一般的地痞流氓有一些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混混儿是靠心狠手辣来吃饭的。

这里说的心狠手辣,并非是对别人心狠手辣,而是对自己心狠手辣。

不管是下油锅还是用粮车压腿,都是一般人很难做到甚至很难想象的事情。

所谓的下油锅,就是两群混混儿争地盘,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就开始支锅,烧的滚烫的油。

要么是直接把手放进去,要么是人直接进去,总之轮流派人,哪一方不敢上,就再也没有脸面继续争地盘了。

至于粮车压腿,则是因为当时的粮行有运粮的车,想混口饭吃的混混儿,走到粮车前边,把腿一伸,拦在车轱辘前面。如果粮车压过去,不声不响,一点动静都没有,这就算是豪横,以后只要是粮行开着,就有这个混混儿的一顿饭吃。但要是没挺住,不管是喊疼亦或是哼唧,只要有动作,当时就被人抬走,扔到马路边,死活无人管。

这就是混混儿的残酷之处。

只要是敢对自己狠,并且挺得住,那在混混儿里就是一个人物,但如果没挺住,那就啥都不是。

混混儿最让人称道的,是这群人颇为重视信义。

比如前面说的下油锅,只要一方认怂,就会认输,绝对不会出现不认账的情况。

后面说的粮车压腿,如果混混儿挺住了,但是粮行不认账,整个混混儿群体会为这个混混儿出头,到最后,要么粮行干不下去,要么花大笔钱财消灾。

因为,规矩不能破!讲规矩的人,一般都重视信义!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水平的进步,很多人开始一切向“钱”看,所谓的信义对他们来说,还不如一张厕纸。

数百年前,晋朝的开国皇帝司马懿在高平陵之变时为了招降政敌曹爽,指着洛水发誓,只要曹爽投降,自己只会免去他的官职,而不会杀害他。

曹爽信了,最后被司马懿杀害,夷三族。

现代很多人都在推崇司马懿,甚至对他数十年经营,窃取曹魏胜利果实的过程津津乐道。

但司马懿的某些做法,确实值得商榷。

即便是当时那种情况下,也未必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就像现代,很多人就算是有一些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却根本不实施。

因为司马懿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大的收益,付出的却只是一点点名声罢了。

甚至连名声都不用付出,毕竟,胜者王侯败者贼。

因此,正经守规矩的混混儿也越来越少了,一些没有披着混混的外皮,实际上做的却是最下三滥的混混儿都不愿意干的事情。

林锐注意到的,就是这么一个愿意守规矩的正经混混儿。

他的名字叫贾三儿,没有什么正经名字。

事实上,混混儿们之所以聚集起来,也是因为他们都没有正经的家庭,不是孤儿就是流浪汉亦或者乞丐。

贾三儿就是这样,他就记得自己姓贾,至于别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他不知道,他是本地人还是流落至此,他也不知道。

自他记事起,就知道自己叫贾三儿,是一个混混儿。

把他养大的那个老混混儿,就是一个正经的守规矩的混混儿,因为跟其他的不守规矩的家伙起了冲突,自然就受到那些家伙的排挤,甚至被打了几次。

因此有一身的病,最后药石无医,积病而死。

自从老混混儿死了之后,贾三儿就接了他的班,说是接班,其实也就是他自己。

因为那些人不守规矩,生意却越做越大,出入豪车接送,也成了某些长的座上宾。

对于那些人来说,贾三儿和那个老混混儿就是眼中钉,肉中刺。

毕竟,对于有些人来说,自己没有的东西,别人也不能有,尤其是当这些人的生意越做越大,对他们来说,其他的欲望都已经得到了满足,他们想要找回来,自己当初丢掉的那些规矩和信义。

可是,他们丢掉的时候,弃如敝履,如今想要找回来,也很难,甚至根本无处去寻找。

再者说,也不是他们想找回来,就能找的,他们毕竟只是座上宾,真正做决定的,往往另有其人。

总之,他们想要而不可得的东西,却在一个他们根本看不上眼的贾三儿手里,对于这帮自诩“精英”的所谓成功人士来说,岂不是像狠狠的打了他们的脸。

于是,贾三儿就遭罪了。

开始受到了这些家伙的一致抵制和驱逐,更有甚者,派出了打手来针对贾三儿。

好在贾三儿的身子很好,跟老混混儿学了几手粗笨的拳脚,再加上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拥有的过人力气,那帮打手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但是事情越闹越大,甚至连一些执法部门也开始关注,毕竟一方是单枪匹马,另一方却是人多势众,他们如果不及时介入,人少的这一方很容易被打出大毛病。

很多人都有占便宜的心理,跟在别人旁边打一拳踢一脚,是非常喜闻乐见的。

真要是有什么事,还不用他们出头。

但是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贾三儿依旧非常潇洒,甚至还在打手旁边写了字。

只不过,贾三儿文化水平确实低,五个字写错了三个:有能乃(耐),几许(继续)。

但是意思已经表达的非常明确了。

这把那些人气的够呛,却让围观的人笑声连连,同时也开始担心贾三儿接下来的安全。

那些人没有停止,继续派人,但几乎每一次,都被贾三儿反过来教训一顿。

甚至,有的人已经请了专业杀手,却也拿贾三儿没什么办法。

甚至表现的还不如其他打手。

贾三儿也感觉自己非常奇怪,每一个打斗,都让他的实力有一些小小的进步,至于那个杀手,更是十分奇怪。

杀手已经隐蔽起来了,准备给贾三儿致命一击,但是贾三儿他隔得很远就感觉到了杀手的存在。

也许,是感觉到了杀手的杀意,因此,他随便找了个东西就把杀手给整出来了。

暴露自己行踪的杀手,情急之下,发挥大失水准,被贾三儿三拳五脚就给打趴下了。

让那些人高兴亦或者不高兴的是,贾三儿从不杀人。

贾三儿下手很有分寸,最重的伤也只不过是骨折。